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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度云南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学习报名相关事宜的说明

关于2016年度云南省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

学习报名相关事宜的说明


各相关单位及个人:

由于本年度云南省造价师继续教育第一次采用网络学习及网络缴费,经过一个半月的操作运行,在实际报名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,在此给大家做个统一说明。

一、缴费

1.已报名缴费成功的单位或个人,请及时登录云南省造价师继续教育管理系统(http://zjs.yncost.com/)上传缴费凭证。

2.以下列几种情况缴费的,系统无法确认报名学习人员信息,请缴费成功后与省造价协会财务联系,确定学习人员信息,便于开通学习权限。

1)现金存入:个人直接到银行办理现金存入省造价协会账户的;

2)同银行汇款转账:公司开户行与省造价协会开户行,均为富滇银行同行转账的;

3)公司开户行直接汇款转账:在本公司开户行以支票形式直接汇款转账到省造价协会账户的;

4)支付宝汇入:通过支付宝第三方软件汇款到省造价协会账户的;

5)他人代缴:他人代帮学习人员缴费的。

二、退款申请

因个人误操作造成需要退回费用的,请提供情况说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作为退款依据。如单位退款,请提供情况说明(加盖单位公章)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各一份作为退款依据。退款相关资料请交到省造价协会,接收资料后的7个工作日完成退款。

三、发票

1.邮寄发票:请补充完整邮寄发票的详细地址、收件人姓名及收件人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,否则发票无法寄出。请于9月20日前缴费成功且选择邮寄发票,至今还未收到发票的单位及个人,补充邮寄信息并与省造价协会联系;

2.自取发票:单位及个人缴费成功后5个工作日方可凭缴费依据到省造价协会领取;

3.不开发票:请于缴费当月25日前凭缴费依据到省造价协会开据发票,不在此时间前来办理的,视为不要发票。省造价协会将按相关财务制度统一处理。


四、待处理问题

请已经缴费成功且缴费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,现还未开通学习的学员速与省造价协会联系。因缴费方式不同,银行提供信息缺失,导致系统无法确认学习人员的信息,造成延误开通及无法学习。由此带来的不便,望学员谅解。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,克服困难,更好的为大家做好服务工作。

五、联系方式

协会联系人:张老师      联系电话:0871-64171972

 

 

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

2016年10月12日